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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流程及其制约性因素分析
作者:李 杰 周全    来源: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日期:2012-05-08

摘 要:本文总结阐述了近几年来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流程并分析了其中的制约性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Abstract:The paper generalized the program conpositon of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rogramme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last few years, and analyzed the restricted factor.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 was provided.
        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流程 制约性因素
        0 引言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长达十几年的不断整理和完善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及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国家标准均将相继出台。但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仍然是一门年轻的交叉学科,积累的经验和数据相对有限,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规程、规定及编制要求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并分析其流程中的制约性因素,将有助于项目的高效、高质量完成,以达到与实际相符、易操作的效果。
       1水土保持方案流程分述
        任何一个项目必须经过“思考——认识——再思考——再认识”的过程。对于一个开发建设项目而言,完成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中期编制阶段及后期报审阶段。从项目委托至审批共需经历项目来源——→前期分析——→合同及收资——→现场踏勘、思路初整——→数据整理——→思路整理——→报告编写——→报审、批复等过程。
        前期根据项目来源,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前期立项情况、已建(新建)、规模、投资及土石方)作大致了解,结合可取资料并经过初步分析,首先分析其与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文有关规定的相符性,如有违反其中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不予审批,应当不接手该项目;如不违反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大致工作量,作出初步计划;水保方案收费可参考项目完成所需时间、人数及成本并结合相关收费文件(如保监[2005]22号文)进行核算,同时应给业主或主体设计单位提出相应收资清单,为了后面的方案编写少走弯路,收资清单力求完整全面,除主体设计报告外,还应考虑相关的设计专题(如分期建设的前期工程报告、地质勘探报告、地质灾害及边坡处理报告、景观设计等)、相关协议(如弃土石渣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协议、外购土石原料协议等)、相关批复文件(如立项或核准批复文件、可研意见等)。这是先期结合有限的文本资料进行思考的过程,若想思路进一步的清晰,对工程有更深的认识,就必须结合实际,应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在项目现场踏勘时,应着重注意收集项目区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现状等第一手资料,结合现场对项目的工程布局、走向等有一定了解,并对项目区内类似工程进行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直接影响区范围等方面作相应调查,同时,可与业主或主设单位沟通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布局及思路、相关专题设计及审查情况等。结合所有收集及调查的信息,思考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及措施布局,脑海中方案思路的雏形也基本形成。所以,踏勘前的准备也相当重要,要带着先期思考留下的问题去现场,这样能在现场多了解项目的进展及细节,将先期留下的盲点一一击破,为后期的水保措施布局及体系的合理性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果说先期是“结合文本”进行思考的过程,那么这个阶段便是“结合实际”进行思考的过程,在认识上也应该更进一步。
        在经历了前期的“思考、认识;再思考、再认识”过程以后,接着进入的就是方案编制的核心过程——中期编制阶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数据及思路整理,并编写方案报告章节。数据整理应从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开始,占地及土石方量为报告书的基本数据,力求严密准确,项目的各项相关附属工程(如力能工程、交通工程的连接线、点式工程的给排水工程等)都应考虑进来。接着对报告思路作进一步细整,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土石方流向及水保措施布局及体系方面作进一步分析,至于报告的编写我想大家见仁见智了。报告书的格式及章节编排在这几年的努力之下,逻辑及严密性已大有提高,趋向成熟,该阶段的制约性因素在后文再作分析。
        报告编制完成以后,便到了后期报审、批复阶段,业主向主管水行政部门提交报请审查的申请,并附上方案报告书,以待审查。审查以后根据相应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与报请批复的函一起提交给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附上修改说明,一是有利于主管部门的审核,二是有利于编制技术人员项目经验的总结。后期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在规定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


2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思考
        方案编制流程中的制约性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行政性文件、地方政策、技术限制、景观要求、人为及自然因素等等,以下主要就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几点共性制约性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⑴前置审批是项目立项的前提[1]
        随着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国家已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的主要条件之一。审批制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要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要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建议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项目立项程序,严把准入关。
        ⑵有关限制性及行政性文件
        在方案审批上也逐渐体现出“破”,而不仅仅是“立”,出台的限批性强制文件还较少,但已经开头。作为水土保持方案限批的第一个强制性文件的水保[2007]184号文也是前期的制约因素之一,该文件规定了10条限制性规定,违反其中之一的不予审批。
        另外水土保持设施类型的划分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收费标准也是一大制约性因素。各省(区、市)对水土保持设施类型的划分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范围的界定差别较大,如占用耕地是否应按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按面积计算补偿费,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的分歧较大,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人员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也有分歧,因补偿费争议问题曾使某高速公路水保方案报批稿迟迟无法定稿[2]。建议由水利部组织各省(区、市)制订较为详细的、符合实际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范围和补偿费取值原则。
        ⑶方案编制阶段深度的设置
        按照水利行业的一般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但是,由于铁路、公路、电力、能源、城市建设等行业的前期工作的阶段划分和要求与水利行业存在较大的差异,其前期工作的深度不能满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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