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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水利厅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措施方案
作者:    来源:水利厅     日期:2022-06-19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会议部署的硬措施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措施方案。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全行业继续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平台,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严格、规范组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督促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对水利基层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

二、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并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地区、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厅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强化“履职尽责,照单免责”,推行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项目)清单制度。

三、深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每季度调度通报、督促提醒,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三年行动向纵深推进。坚持重点攻坚和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水利行业“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健全完善制度标准和措施,形成制度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成效。

6、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设计质量专项整治。狠抓《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580)落实规范编制安全生产设计文件、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设计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设计质量监管,督促“安全生产”专篇编写、审查、审批责任落实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足额计列。遏制安全生产设计质量问题增量、消减存量。

7、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针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结合重要时段(党的二十大)和关键节点(春节、“五一”、汛期、国庆节等),组织开展常态化“四不两直”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着力防控水利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8、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重大工程(包括国家172、150项目)安全生产巡查。加强施工分包活动管理,督促指导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

9、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继续推动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督促指导各地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包括小水电站)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组织开展小水电站、水库、水闸、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和整治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0、加强厅直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厅直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厅直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并充分应用考核结果。对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

五、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11、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六、不断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分级管理职责,督促市、县两级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管理责任;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加大项目法人、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力度,每一市级行政区1-3家项目法人、工程管理单位通过达标评审;启动水文监测、勘测设计、监理单位、后勤保障四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达标评审工作。

13、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运用,每季度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实施风险预警,对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靠后的地区开展精准巡查。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专业处室,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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