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水利设计院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作者:    来源:湖北水利人事     日期:2017-08-25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7]280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考察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兼顾考察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一)根据岗位要求聘请专家按规定入闱命题,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入闱管理协议书。

  (二)面试命题要求:

  专业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对社会焦点、热点的了解、分析及洞察能力,以及对所报考单位、岗位及从事工作的熟悉程度等。

  (三)面试试题结构:

  l.专业测试分岗位进行,满分100分,在面试分值中占比80%。

  (1)设计岗位1、2、3专业测试采用计算机软件绘制三维设计图方式,时长60分钟。因版权归属,我院仅可提供Revit、Inventor三维设计软件,另需其它三维设计软件的考生,请自己携带装有软件(软件应具备实体建模和出图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并在面试三天前告知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人力资源处进行登记,未按要求告知的,面试当天不得使用自带笔记本进行专业测试。

  (2)设计岗位4、5、6、7、8,勘察岗位1、2专业测试按岗位分类采用卷面笔试答题,时长45分钟。

  2.结构化面试试题2道,满分100分,在面试分值中占比20%。采用口头问答方式,每人时长6分钟。

  三、面试抽签

  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全体考生签订面试纪律确认书。

  四、面试程序

  (一)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传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设计岗位1、2、3考生运用计算机软件完成指定设计图的三维绘制,时长60分钟;设计岗位4、5、6、7、8,勘察岗位1、2考生以试卷形式书面作答,时长45分钟。

  4.答题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保存三维绘图或试卷放于桌面,考生由传呼员引导回候考室,准备参加第二环节的公共测试。

  5.设计岗位1、2、3绘制三维设计图,由评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逐一打分。设计岗位4、5、6、7、8,勘察岗位1、2试卷由工作人员收齐交评分小组,根据给定的标准答案计分。计分结果均由主考官审查批准。

  6.专业测试分数在结构化面试环节与结构化面试分数一并报分。

  (二)结构化面试

  7.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8.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9.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10.答题时间为6分钟,答题到5分钟时做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11.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打分;

  12.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专业测试得分和结构化面试得分,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13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则上报有关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五、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年9月1日8:00—18:00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新大地酒店4楼会议室。

  候考地点:新大地酒店4楼会议室。

  面试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进入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结构化面试时,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水利人事网(http://www.hubeiwater.gov.cn/rsc/)和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网 (http://www.hubwd.org.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人力资源处

  027-87272858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党群监察处

  027-87270241

附件:《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考生名单

 

职位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排名备注
14230036023001设计岗1解凌飞免试免试
14230036023002设计岗2汪洋3142301419241
罗培3142300590212
14230036023003设计岗3杨琛3142300513282
杜鑫3142301320155
许第平3142301439106
贾龙3142301314137递补
14230036023004设计岗4熊莎3142300552261
周丽娜3142301419172
黄萌3142301419053
徐小婷3142300552254
陈颖姝3142300609295
陈慧敏3142301410156
陈岚3142300555047
李颖3142301415018
雷彩秀3142301402019
肖阳31423006042810
王亚东31423014410611
钱聪31423005122912
林杰31423013150213
倪双双31423006161715
李宁宁31423005280816
徐大朋31423014371317
余星雷31423005491318
袁葳31423014351319递补
14230036023005设计岗5黄绪臣3142301424121
马全3142301433212
黄霄3142301416233
凌云3142300501064
姚瑶3142300627015
14230036023006设计岗6徐静3142300569231
陈萌3142300560193
邓银玲3142300522024
王波3142301415135
14230036023007设计岗7张少佳3142300574151
14230036023008勘察岗1张乾3142301430031
王刚3142301420053
胡安新3142301330154递补
14230036023009勘察岗2宋晓波3142301323121
李立3142300567172
吴述祥3142300540183
14230036023010设计岗8陈果3142300510291
许娅3142301314073
沈志伟3142300577275递补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2017年8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话:027-87275763

传真:027-87301015

邮编:430070

邮箱:hbsy_bgs@163.com

首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经营发展| 科技人才| 党群天地| 职工风采|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290号 鄂ICP备05022459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