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关于报送2009年度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来源:本网     日期:2010-03-25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文件通知,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我院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范围是2009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所有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和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必须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

二、推荐评审的条件

继续执行省职改办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学历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照本科学历正常申报评审(学历参照当年学校规格认证)。

三、报送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由单位统一办理);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必须粘贴申报人员的照片;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需由省人事厅职称申报软件统一生存,个人申报时只需申报电子版本);
5、2007、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6、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改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8、其它相关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总结或科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著作还需复印编委名单)。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需报送原件审验,原件在由各评审委员会审验后退还。
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到院局域网192.168.1.240/plot2 /qt“劳动人事科“栏下载。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评审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将由省职改办严肃处理。
2、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除(3)、(4)、(5)、(7)类不装订以外,对申报的其他评审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二册:(1)、(2)、(6)、(8)类装订成一册;第(9)类装订成一册,要求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凡零乱无序的评审材料提交时不予以受理。
3、各科室要及时将申报评审通知告诉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组织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规定的申报要求完成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具体评审申报文件可登陆湖北人事网查询)。

五、收费标准

评审费300元,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为便于院集中申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统一为2010年4月15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请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科室为单位将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集中报院劳动人事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劳人科领取)。


劳 动 人 事 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话:027-87275763

传真:027-87301015

邮编:430070

邮箱:hbsy_bgs@163.com

首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经营发展| 科技人才| 党群天地| 职工风采|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狮路290号 鄂ICP备05022459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42号